1.未经本馆领导同意,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本馆网主、辅节点、服务器等设备进行修改、设置、删除等操作,这些行为被视为对本馆网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。
2.本馆需要登入网页上的信息,须经馆领导签署意见后,由网络安全员负责送往网络中心。
3.本馆网各类服务器中开设的帐户和口令,为馆内工作所用,应对馆内的账户和口令保密,不得向任何非相关人员提供这些信息。
4.馆内从事施工建设时,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。
5.本馆网主、辅节点设备、服务器等发生案件或遭到黑客攻击,馆内同志必须及时向馆领导及学校相关安全部门报告。
6.严禁在本馆电脑上使用来历不明、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。对外来的软件,应及时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进行检查杀毒。
7.任何人严禁在本馆网及其联网计算机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(包括多媒体信息)。
8.网络安全员必须不定期抓好各项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的落实,严格监控、封堵、清除馆内网上有害信息。
9.本馆网络实行统一用户管理、统一出口管理,进出校园网访问信息的所有用户,必须使用校园网负责单位设立的服务器。
二00六年修订